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牧野区隶属于河南省新乡市,位于新乡市市区中北部,东西横穿整个新乡市区。牧野区辖7个街道、辖区人口33万(2016年)、总面积80平方千米。2017年牧野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65.8亿元。牧野区古属冀州,商汤时期为京畿之地。境内遗存有春秋时期卫国贤人蘧伯玉故居和仰韶文化、龙山文化遗址,以及太公庙、兴国寺等市级文物重点保护单位。2004年,牧野区辖东干道、北干道、花园、荣校路、新辉路、卫北、和平路7个街道和王村镇、牧野乡,共57个行政村和34个社区。卫滨区属暖温带大陆性气候,四季分明,冬寒夏热,秋凉春早,历年平均气温14℃。7月最热,平均27.3°C ;1月最冷,平均0.2°C ;年平均降水量573.4毫米,无霜期220天,2012年日照时间约2400小时。2004年,牧野区实现生产总值95587万元,比2003年增长13.8%。其中,第一产业增加值12640万元,增长0.6%;第二产业增加值66479万元,增长18.6%;第三产业增加值16468万元,增长8.1%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6366万元,一般预算支出9447万元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48391万元。农民人均纯收入3869元。